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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” 共同营造“平安和谐校园”

近几年,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开展了集中整治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专项行动。维护良好的学校治安秩序,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南阳市公安局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“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”集中宣传收缴统一行动。学校安全关系到每位师生的利益,希望广大师生积极配合,共创 “平安和谐校园”。

   (一)、什么是管制刀具?

    管制刀具,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,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由法律规定实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刀具,它是刀具中的一部分。具体包括:匕首(带有刀柄、刀格和血槽,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、双刃或多刃尖刀)、三棱刀(包括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包括跳刀:刀身展开或弹出后,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)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(刀尖角度小于60度,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、双刃和多刃刀具)和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以及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、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、双刃刀,东洋武士刀、西洋军刺等都属于管制刀具。

    (二)、为什么要开展“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”活动?

    今年以来,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涉校恶性持刀伤害案件,造成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。如:
    (1)、1月5日11时,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中学初一•三班学生万业成(男,14岁)与同班同学庞领(男,13岁)在教室发生口角,万业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庞领刺伤致死。
    (2)、3月20日晚,湖北省宜昌市第二十一中学高一学生初伟(男,16岁),因琐事与社会人员龚翔宇产生矛盾,被龚翔宇伙同其他5名在校学生殴打至重任,经抢救无效于3月24日死亡。
    (3)、3月21日,西安外事学院自考法律专业藏族学生扎西达杰、扎公、陈林然杰因琐事纠纷与该院应用英语专业学生华文磊(汉族,河南商丘人)发生打斗,扎公被华文磊用刀捅伤,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华文磊、扎西达杰、陈林然杰均受伤住院治疗。

    (三)、管制刀具查处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?

    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本法所称“严重不良行为”,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:携带管制刀具,屡教不改。第三十七条规定: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。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,可以予以训诫。

    (四)、希望广大师生模范遵守国家有关管制刀具的法律法规规定,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校园及周边非法制造、贩卖和持有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。

    结合我市学校实际,现就开展“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”集中宣传与收缴统一行动的提出如下要求:

    (一)、加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,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全力打造“平安校园”。学校将开展 “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”集中宣传活动,大力宣传学生携带刀具进入校园的危害性,教育学生主动远离管制刀具。

    (二)、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整治,收缴流入校园的管制刀具,消除安全隐患。学校将组织保卫科、学生科相关人员,在校园内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,对流入校园的管制刀具进行收缴,确保校园平安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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