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。为了保证我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正常、有序、科学、高效地进行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检查目的
规范教学工作,保障教学秩序;推进教学改革,创新教学方法;加强部门沟通,促进教学交流;提高教学质量,增强办学实力。
二、检查时间
期中教学检查作为一项常规教学工作,各教学部门按期自行组织。一般在每学期第10周左右进行,为期两周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教师授课情况
1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;
2、教案准备情况;
3、各项教学活动(理论教学、实习、试验等)的组织、安排、实施情况;
4、课堂授课情况,主要包括教学态度、教学环节、教学手段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;
5、课件制作及使用情况、课下教师辅导答疑、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;
6、教学纪律执行情况。
(二)学生学习情况
1、学生的学习目的是否明确,学习态度是否端正;
2、学生上课迟到、早退、旷课情况;
3、学生在课堂上是否认真听讲,课后是否按时认真完成作业;
4、学生早晚自习情况;
5、学生学习方法是否科学,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情况。
(三)教学管理情况
1、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;
2、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情况;
3、教学档案情况;
4、师生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及建议情况;
5、教学场所管理情况,教学设施是否正常、教学场所卫生状况、教室是否按时开门等。
四、检查方法
期中教学检查主要采取各教学部门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法。
(一)部门自查
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部门自查为主,一般实行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两种形式。
1、常规检查
各教学部门应把期中教学检查列入学期工作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。
期中教学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:
(1)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座谈会,听取教师对教学管理及班风、学风、课堂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(2)召开学生座谈会,同时开展学生评教活动,了解学生对教师、教学、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(3)组织听课、观摩教学等活动;
(4)进行至少为期一周的教学纪律专项检查;
(5)对教师的教案、教学进度、教学规范化、教研活动、教改活动等进行专项检查。
(6)对本部门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,形成书面材料。
通过检查,树立先进典型,推广先进经验,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,尽快解决。要求每一项检查工作都要有记录、有材料,并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。
2、重点检查
学校每个学期安排一项重点检查项目。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由教学规划督导科安排,各教学部门组织实施。
(二)学校督查
为了保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效,学校组织教学督导组对各教学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。督查工作由教学规划督导科组织安排,主要是对各个教学部门的期中教 学检查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,同时对各个教学部门的检查项目进行抽查。督查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学部门,并实行公示,以加强监督工作。
五、交流总结
1、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,各教学部门对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做出书面总结、填写《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》,并报送教学规划督导科备案(附电子版);
2、教学规划督导科对全校期中教学检查进行书面总结,上报学校领导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;
3、召开各教学部门负责人会议,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,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商讨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;
4、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作为部门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。
六、附则
本规定自二OO九年二月十日起执行。
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
二OO九年一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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